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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中国作物学会会员普查和集中发展新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5      来源:       阅读量:244     分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

各专业委员会、分会:

中国作物学会自2004年开展个人会员登记以来,作物科技人员队伍发生了较大变化。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全面了解个人会员信息变化状况,摸清会员规模,切实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经九届常务理事会2014年度第二次会议研究决定,开展个人会员普查与集中发展新会员工作。现对做好个人会员普查与集中发展新会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与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必须高度重视会员普查与会员发展工作,充分认识会员普查与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会员普查与会员发展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学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要利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机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作物科技工作者了解入会条件和入会手续,要力争更多符合条件的作物科技人员都能加入中国作物学会,从会员入会到为会员服务必须要建立一个规范而良好的运作模式。

三、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的个人会员规模和开展会员发展工作情况作为未来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切实负责。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根据现有的花名册统一进行会员普查、入会登记等工作,并将重新整理登记的会员名录电子版上报中国作物学会秘书处(zwxh@caas.cn)。以后新会员入会每3个月审核一次,统一下发会员证。

五、会员必须按照中国作物学会会费标准按期交纳会费,团体会员单位1000元/年,个人会员100元/年。不按期交纳会费者(单位),取消会员资格。

六、中国作物学会将在适当时候对在会员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分会进行评比表彰。

七、数据报送时间截止到2014年11月31日,12月1日起中国作物学会将根据报送信息汇总录入会员信息数据库。

中国作物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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