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作物学会关于推荐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各理事、会员及相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27号)文件精神,中国作物学会启动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会推荐名额
推荐个人奖候选人5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疫情防控。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投身防控一线或在科研、物资生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2.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扶贫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典型先进事迹的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
3.基础研究和前沿探索。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探索无人区,实现前沿领域领跑或突破。
4.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和装备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等取得新成果和作出新贡献;长期服务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具有高超技艺技能的学习型、创新型的人才。
5.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技术、新产业、新标准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的创新而进行成功的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6.社会服务。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围绕经济社会建设、科学技术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促进开放合作,在推动国际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三、推荐渠道及要求
(一)候选对象由中国作物学会学会理事,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作物学会推荐,不接受个人和集体直接申报。
(二)每个推荐单位或理事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
(三)个人奖候选人、奖牌候选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排名前五)为中国作物学会会员。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科研生产一线真正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的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二)各推荐渠道应充分发挥优势,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着重举荐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中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的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着重举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优秀代表;着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
(四)各推荐渠道和候选对象所在单位须配合中国作物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对候选对象进行审核、公示。
(五)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0年4月18日前发送电子版推荐材料至中国作物学会邮箱zwxh@caas.cn。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书(见附件)word版;
2、推荐书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
3、重要成果证明材料pdf版。
联系人:徐莉、程维红
电话:010-82105939 电子邮箱:zwxh@caas.cn
附件:
1. 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 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科技部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创新争先奖的通知
中国作物学会
2020年4月14日
附件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doc
附件2.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doc